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

作家



作家,早些年頭還是帶點神秘感。那時,作家只要憑著自己妙筆生花的魅力,就能吸引讀者。就算是極具名氣的,也能保持低調,私人生活絕對可以活動自如,過著一般老百姓的日子。用著筆名,是男是女也是一個迷,讀者要從筆墨裡尋思路,追溯文字中的底蘊,是帶點浪漫的吸引力。他們可以有一份「正當職業」來保障生活水平,繼續自己的寫作興趣。直至現時為止,「爬格仔」的待遇實在令人心酸。有名氣的作家們稿費還算可以,一般而言只能當著窮書生的命運吧!但總比畫畫的幸運,很多著名的畫家,屢屢窮一生努力,要待死後才冒出名來!

現今是資訊年代,任何事物也可搜尋出來,報章上的專欄,很多已主動刊登作者的玉照示人,毫無幻想空間可言。成了名的作者,如要找靈感,四處逛,與社會保持接觸,寫一些特別專題時想有實際的體驗,已成為難度動作。又有俊男美女,靠著自己的長相作招來,出版書籍。請他們還是出「寫真」好了,何必白費文字呢!高興的是還有新進的作家,出品了風靡年青人的作品,帶起了新一代的文化潮,希望他們的作品,可以經歷時代的洗禮,如「紅樓夢」般,流傳萬世也是經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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