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

催交貨



從前工作的職務,其中一項是管理;即係催同事交貨。我是個工作的狂熱份子,最利害的是「快」;快刀將,老闆們當然很受落,進升至某個階段,要管理同事的工作是少不免的。並不會嚴厲的施壓要同事趕工,但會在趕死線前完成的必要情況底下,如有同事看來未能準時完成工作,他的座位就會給我坐上,這會令全世界都知他趕不到;這個方法頗有效。香港的廣告業是競爭劇烈的行業,不會像外國的,給你一年半載來琢磨發展;如被視為「阻著地球轉」的,很快便會人間蒸發。所以同事們都不希望我前去他們的位置站崗,亦明白我不會多廢唇舌去催促他們;不能準時完成工作的責任是由我負,我只是負責而已。

在行頭十多年之後,當了媽媽;也是要負上母親的責任,轉了為自己顧自己的「自由創作人」,方便湊仔女嘛!不知為何,那份催人的殺氣還是扔不掉,在不知不覺間便會滲透出來。已是盡量的收歛,但有時很不經意的,率性戇直的又重現了……有怪莫怪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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