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5日 星期四

悅耳悅目



餘暇喜愛觀賞一些音樂或者舞台劇院的演出項目,喜愛在這些文藝表演上得到的觸覺。現今有很多實驗式的創作演出,亦會欣賞其中的大膽嘗試和創新意念。創新中必須包含意念,即創作者的思路;他們所創作的項目應該是帶著訊息,是展示體驗的訊號。

坦白說,有時會對一些嶄新的創作感到摸不著頭腦,曾經在好幾次的創新演奏會中,對所演奏出來的「樂曲」的音調,卻有毛骨悚然的感覺,最後就在場刊內的意見部分填上「音樂應是悅耳的」,希望創作人可以多點理解和「體諒」聽眾的感受。亦有經常欣賞古典或創新的舞蹈表演,其中很多都帶著社會訊息,完場時都能使觀賞們「拍爛手掌」;而有些當代舞者的表現,卻看不出端詳;只見肢體在怪異的搖擺,究竟他們想表達些甚麼?再看場刊上的介紹,只得一些虛無的語句,似乎是無病呻吟之作。藝術創作應具有感染力,猶其表演藝術,很需要觀眾的應同及附和。台上的就在忘我演出,台下的卻看得「目瞪口呆」。你要人家買票入場,也要叫人有點收穫吧!只自圓其說的「我是藝術」,恐怕就只得孤芳自賞;或者要等待知音人的認同,有他們咱家的領悟。自古流傳下來的精彩樂曲及驚世劇目,也是叫人感動悅耳,看得悅目;它們包含不同意境,自有不同的訊息表達,更能歷久不衰,就是代表了民生,甚至是由它而來的創作。

香港人現在的欣賞能力已比從前提升了不少,但對太抽象的藝術創作依然是未甚接受,也只會欣賞一些早已聲名大噪的成名之作。要將藝術普及化,便要提升市民的欣賞能力,要對藝術有一定的見解和體會,才會引起他們的興趣入場欣賞。另一方面創作者的作品是否有能力感染他們,喚起市民的同感也是重要的。這種欣賞文化,是互動的,還是有待改進呢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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