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

創作



從事了廣告創作行業多年,對香港的創作行頭,也有一定的體會。

老實說,在回歸之前,百業興旺,設計行頭可話發展得五光十色,百花齊放。在社會歌舞昇平的世代,客戶的銀根充裕,任你攪著各式各樣的新意思,好一個繁華時代。話雖如此,但創作的時間都是緊拙的,並沒有歐美創作人所擁有的充分時間來將意念琢磨發展。更有當時得令的創作人,因為聲名大噪,手上的稿件跟本應接不暇,曾經出現抄襲外國的創作意念的事件,當然被揭發後,便會人間蒸發,消聲匿跡去了。當年互聯網還未普遍,很多嶄新的意念推出後,都會轉接的才會在香港普及;而當時是極崇洋的年代,很多時一些二,三線的創作公司,出品只會跟著外國的東西修修改改,便能令客戶信心十足;總而言之,貨品賣得好市場便是成功嘛!在下亦很多時都會遇上這些客戶,帶同外國的高級品牌宣傳物料,要求「照版煮碗」,在下亦沒好氣的跟錢銀過不去;凡此等任務,在下也是易裝高手,極速之下便可完成,顧客亦欣然收貨。

香港的創作風,始終跟著外國的潮流走;就算是中國熱潮,潮流的中國原素,也是在外國的設計師演歷後,香港才因循再造,很少出現香港本土的面貌。十多年前,香港的廣告創作還可在亞洲區佔著前行的位置,聲譽僅次於日本。但這些年間,跟大陸的文化磨合,北京、上海的創作已走出國際的路向。香港,輸了些甚麼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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