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

超時工作



廣告行因為工作需要,工作時間長,而且日夜顛倒,是出名會做到斷六親的職業。從前在一間廣告公司工作,合約上訂定的工作時間是朝九晚五,但當然只是依法律辦事,我們是活於事實當中的。老闆自認為已很大方的給員工可以遲到一小時,但過了這個時限,將會倒扣雙倍的工時。當年在那裡工作,每晚起碼也做到半夜才可收工,第二日的早上,未過十點,製作部通常都會水靜河飛。因為當年廣告的競爭還很激烈,無論時間性和創作性都要掌握準確,客戶會在最一秒才將最新鮮資料送達,創作人更加會爭取時間,用盡最後一秒的時間來做好創作,之後的製作過程,與傳媒的最後截稿時間都是分秒必爭的;他們的截稿時間是仁慈的在過了半夜後的二至四時之間,好讓我們將時間用盡呢。

那時候整個創作部都是熱愛工作的年青人,為自己所負責的工作會盡心盡力,根本不會跟老闆討論那個遲到的制度,而且在結算中,就算依照這樣的扣除方式,我們的超時「補水」幾乎每個月都依然是出雙糧的數字。記憶那段時期,生活就是工作;每晚回到家中,梳洗後便能立刻呼呼入睡,醒來便趕回公司跟進工作;在工作間,同事就真的視如兄弟姊妹,一邊工作,一邊「吹水」作樂,有如閒話家常。看來很充實的日子,其實人已拉得緊盡了。日子久了,個人的精神和觸角都疲憊不堪;正要緩下來喘一喘氣的時刻,出現了與老伴的緣份,就把我們拉出了那個繃緊的圈子,投入了另一段人生之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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