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現在社會,以法治精神為依歸。事情出現了爭議,便會以法律的明文作最後的決定。很多人因善於辯駁,可以從其中的灰色地帶獲得保護,洗脫了「罪名」,但洗不了「罪」。這些人的心裡,究竟將良知如何處置的;更會牽涉至人命的問題上,或者他們可以逃避罪責的承擔,但良心會好過嘛!還要是飽學之士,真的有羞辱了孔聖夫子。事情已公諸於世,那失德的可在法理中推卸責任,但「公道自在人心」,推卸了罪責,但抹不走所犯的罪!在心中,早已心知肚明吧!雖在現今社會,良心已不值錢,但他是存在的。發生了的事情,便是事實,走到那裡,也會相隨。當初的自命得意,叫人沒奈的同時,有否問過良心的狀況呀!笨孩子只可以命呼冤,造成不可彌補的結果。事情發生後,就找著大堆藉口:「不知道是甚麼?」、「為勢所迫」、「已無其他辦法」、「我也受著更大的壓力」等等;成為不需負責的理由。人家不需你負責任,就當真可以一了百了嘛?見那些罪犯滔天的人在沉淪的境況嗎?任你是何等的高高在上,地位斐然;午夜夢迴,罪孽從心底冒起時,你會寢食難安嗎?
「萬般帶不走‧唯有業隨身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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